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临夏回族自治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网上公布相关转让非住宅的契税税率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题:我有一套门市房想对外转让,想问一下契税的税率是多少?
  答:长府函[2003]39号文件规定:《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非住宅房屋转让契税税率的通知》中规定,长春市城区内非住宅房屋转让,契税税率减为3%,不包括外县,执行期限为2003年9月15日至2006年9月30日。
  《吉林省契税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契税税率为5%。居民个人购买住宅房屋的,契税税率为3%。
  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实际上个人购买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为1.5%。
  提示:也就是说,2006年10月1日前转让所在地在长春的非住宅契税的税率为3%,2006年10月1日后,只要转让吉林省内的非住宅均按5%交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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