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临沧国家会计学院继续教育网上公布相关林场中的度假村用地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题:我单位在森林公园内建了一座度假村,在林场内的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文件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关于林场中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利用林场土地兴建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的,其经营、办公和生活用地,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提示: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土地是直接用于农、林、牧、渔的生产用地,对于建造度假村用地不再是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了,应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