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全国国税局>
问:我公司因为涉及法务问题,在香港需要进行仲裁,支付给香港仲裁机构的费用是否也涉及到税费的扣缴? 答:1、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第七条规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
问:我单位向内审协会支付了会员费,该协会为我单位开具了盖有财政部监制章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请问该收据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另外,另一单位为我单位开具的盖有财政部监制章的“非税收收入收据”,能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否手写的收据都不能税前扣除,机......
问:我公司是一家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给一家大型汽车整车企业A提供零部件。整车从A企业销售给B用户。在三包期限内我公司的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由A企业的销售公司售后服务部门负责更换。发生的三包维修费用由A公司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企业在其所在地缴纳该业务的增值......
问:A公司是国外上市公司,以前在北京购买了一块土地,并成立了两家境内公司,共同拥有此地块。A公司为两家公司的股东,目前此地未进行任何开发。现在A公司计划将所拥有的两家公司的股权进行转让,股权转让价20亿元,股本3亿元,土地成本6亿元。请问在转让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金有......
问:企业清算期间的业务招待费可以扣除吗?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清算费用”填报......
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二条规定,下列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一)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二)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请问事业单位注销是否应进......
问:我公司向股东借入流动资金,无法偿还,注销清算时是否应认定为无法支付的负债,确认为清算收益? 答:企业应确认该债务清偿收益。 依据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
问:我公司与国外银行签订了一笔外债合同,计息期间为2010年8月24日至2011年1月25日,即将到期需偿还利息并代扣代缴对方营业税款。根据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起征收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规定,我公司如果在12月份去申报,对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部分该怎么计算税款?是否需要把2010年8月......
问:我单位是一家营利性医疗机构,营业税免征。但是我单位有支付到海外的服务费,根据营业税法需要代扣代缴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3号)规定,外资企业也需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请问我......
问:出口企业没有实际缴纳增值税,享受的免抵税是否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第一条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
问:2010年10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决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统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请问: 1.征收3%的教育费附加后,是否不再征收1%的地方教育费......
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规定,从2010年12月1日起外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因为上一个月的营业税收入是在下个月初才申报纳税,请问国发[2010]35号文件中的“12月1日”是指12月的营业收入在下年初的1月申报缴纳......
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第四条规定,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请问免税的乙醇汽油还需要按照......
问:进口石脑油退还消费税是否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1994年税制改革后消费税是不是沿用了产品税的相关规定? 答:1、《财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财税字[1985]69号)第三条规定,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产品税、增值税,不征收......
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个人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在非贸易业务中缴纳的营业税原来是不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在新政策发布后,是否也同时适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