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22 14:48 责编:高顿网校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1年6月22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汽车、手持和车载无线电话机、空气调节器(商品税则号列详见附件2)一律在原进口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加征税率为100%的特别关税(税款计算公式,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请各关通关管理部门调整通道判别参数设置,对上述货物实行专业化审单。具体做法参照附件3,条件号各关自定。
  二、对上述货物,各关应加强专业化审单和接单复核环节的审核,在计税环节征减免税方式按“特案”处理。
  以上请遵照执行。
  
  附件:1.征收特别关税的计算公式
     2.征收特别关税商品税号和具体商品名称清单
     3.通道决策辅助决策条件表
  海关总署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征收特别关税的计算公式: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特别关税=关税完税价格×特别关税税率
  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完税价格×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
  进口环节消费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特别关税)/(1-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完税价格×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特别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
  
附件商品类别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汽车     87021091    ≥30座大型客车(柴油型)
         87021092    ≥ 20座,但≤29座的客车
         87021093    ≥10座,但≤19座的客车
         87029010    ≥30座大型客车(非柴油型)
         87029020    ≥20座,但≤29座的客车(非柴油型)
         87029030    ≥10座,但≤19座的客车(非柴油型)
         87032130    排气量≤1L的小轿车
         87032190    排气量≤1L其他车辆
         87032230    1L<排气量≤1.5L的小轿车
         87032240    1L<排气量≤1.5L的越野车
         87032250    1L<排气量≤1.5L,≤9座的小客车
         87032290    1L<排气量≤1.5L的其他车辆
         87032314    1.5L<排气量≤2.5L的小轿车
         87032315    1.5L<排气量≤2.5L的越野车
         87032316    1.5L<排气量≤2.5L, ≤9座的小客车
         87032319    1.5L<排气量≤2.5L的其他车辆
         87032334    2.5L<排气量≤3L的小轿车
         87032335    2.5L<排气量≤3L的越野车
         87032336    2.5L<排气量≤3L,≤9座的小客车
         87032339    2.5L<排气量≤3L的其他车辆
         87032430    排气量>3L的小轿车
         87032440    排气量>3L的越野车
         87032450    排气量>3L, ≤9座的小客车
         87032490    排气量>3L的其他车辆
         87033130    排气量≤1.5L的柴油型小轿车
         87033140    排气量≤1.5L的柴油型越野车
         87033150    排气量≤1.5L, ≤9座的柴油型小客车
         87033190    排气量≤1.5L的柴油型其他车辆
         87033230    1.5L<排气量≤2.5L的柴油型小轿车
         87033240    1.5L<排气量≤2.5L的柴油型越野车
         87033250    1.5L<排气量≤2.5L,≤9座的柴油型小客车
         87033290    1.5L<排气量≤2.5L的柴油型其他车辆
         87033330    排气量>2.5L柴油型的小轿车
         87033340    排气量>2.5L的柴油型越野车
         87033350    排气量>2.5L,≤9座的柴油型小客车
         87033390    排气量>2.5L的柴油型其他车辆
         87039000    装有压燃式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机动车辆
         87042100    柴油型其他小型货车
         87042230    柴油型其他中型货车
         87042240    柴油型其他重型货车
         87042300    柴油型的其他超重型货车
         87043100    汽油型≤5吨的其他货车
         87043230    5吨<汽油型≤8吨的其他货车
         87043240    汽油型>8吨的其他货车货车
         87049000    装有其他发动机的货车
         87051021    *5起重重量≤50吨的全路面汽车起重车
         87051022    50吨<*5起重重量≤100吨的全路面汽车起重车
         87051023    *5起重重量>100吨的全路面汽车起重车
         87051091    *5起重重量≤50吨的其他汽车起重车
         87051092    50吨<*5起重重量≤100吨的其他汽车起重车
         87051093    *5起重重量>100吨的其他汽车起重车
         87054000    机动混凝土搅拌车
  手持和车载式
  无线电话机
         85252022    手持(包括车载)式无线电话机
  空气调节器
         84151000    独立窗式或壁式空气调节器
         84152000    机动车辆上供人使用的空气调节器
         84158110    制冷量≤4千大卡/时热泵式空调器
         84158120    制冷量>4千大卡/时热泵式空调器
         84158210    制冷量≤4千大卡/时的其他空调器
         84158220    制冷量>4千大卡/时的其他空调器
         84158300    未装有制冷装置的空调器
  
附件3         通道决策辅助决策条件表

  条件号   层号  项号  起位  止位   最小值   *5值  Y/N 操作
  0016    1   0    1    1     1      1     1
  0016    2   66   1    3    116     116    1
  0016    3   62   1    8   84151000   84152000  1
  0016    3   62   1    8   84158110   84158300  1
  0016    3   62   1    8   84252022   84252022  1
  0016    3   62   1    8   87021091   87029030  1
  0016    3   62   1    8   87032190   87039000  1
  0016    3   62   1    8   87042100   87051093  1
  0016    3   62   1    8   87054000   87054000  1
               辅助决策结论表
  条件号 通道         辅助决策条件说明      生效日   终止日
  0016   2     按署税传[2001]26号要求加征特别关税  010622   011231
  
2:征收特别关税商品税号和具体商品名称清单  商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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