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22 14:48 责编:高顿网校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维护对韩国出口大蒜秩序,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大蒜贸易协议》,我国对韩国出口大蒜将实行总量管理,即在总量内出口到韩国的大蒜,韩国征收低关税,总量外出口到韩国的大蒜将被征收高关税。为加强对韩国出口大蒜的管理工作,外经贸部制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对韩国大蒜出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000〕外经贸管发第425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根据《暂行规定》,外经贸部对大蒜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编码进行了调整,印发了《关于对韩国大蒜出口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00〕外经贸管招函字第261号)、《关于对韩国大蒜出口证书签证有关事项的通知》(〔2000〕外经贸配管函字第036号)和《关于对大蒜出口许可证管理进行调整的通知》(〔2000〕外经贸管制函字第266号)。现将上述文件转发你们。经商外经贸部,现将涉及海关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暂行规定》和《关于对大蒜出口许可证管理进行调整的通知》,列入目录的大蒜出口到任何国家和地区均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其中,对韩出口大蒜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实行总量控制管理。
  在办理对韩出口大蒜手续时,海关无须确认其是否在控制总量内。对出口企业提交《中国对韩国大蒜出口证书》(以下简称《出口证书》)的,海关凭出口许可证和《出口证书》按有关规定验放,并在《出口证书》上签章;对出口企业仅提交出口许可证的,海关可径凭出口许可证按有关规定验放。
  二、《出口证书》是中韩双方核定出口、进口大蒜数量和韩国海关凭以征收低关税的书面材料,实行一批一证制度。口岸海关在签核单证时需在《出口证书》的*9、二、三联上加盖“验讫章”,其中*9、三联签章后退还出口企业,第二联随报关单存档。
  三、H883/EDI系统参数库的相关参数表已进行了维护,请各海关按如下说明接收数据文件:
  1.节点名:ZS31
  2.用户名:BULLETIN
  3.目录名:〔.H883APP〕
  4.文件名:COMPLEX.TXT《商品综合分类表》
  5.《商品综合分类表》98010030的备注为“2000年9月8日”是*7版本。
  本通知自2000年9月8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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