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22 14:48 责编:高顿网校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请示》(平保发[2006]137号)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1.5亿股新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三、自本核准通知下发后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或者财务报表超过有效期,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核准通知自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请示》(平保发[2006]137号)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1.5亿股新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三、自本核准通知下发后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或者财务报表超过有效期,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核准通知自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