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牛”也要上税
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22 14:48 责编:高顿网校
“吹牛”也要上税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刘军 日期:2007-11-28 字号[ 大 中 小 ] 被查单位:山东省费县某制造厂 稽查单位:山东省费县地税局稽查局 违章案情:山东省费县某制造厂系县属国有企业,多年来由于产品单一,成本较高,市场萎缩,一直处于亏损和半停产状态。2001年,该厂领导立下“军令状”确保实现盈利,经多方筹集资金,实行技术革新、裁减人员、降低生产成本,一举在当年实现了扭亏为盈,2002年该厂有了进一步的发展。2003年1月底,山东省费县地税局稽查局对该企业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专项检查,该单位2002年账面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余额为387642.38元,已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127921.99元。 从报表及账本上看,公司账务清晰,地方各税(费)提缴及时,无异常申报现象。但在翻阅凭证时,检查人员发现了一份面额为5万元的可疑凭证,该凭证摘要栏注明为:提取2001年度应提未提利息。经询问企业财务人员及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该厂2001年度经营虽有起色,但仍未能实现扭亏为盈,为完成“军令状”上的考核目标,而未提取当年应提的部分银行利息5万元,2002年度企业经营有了飞跃,才补提了这笔费用。该厂依靠少提费用实现了2001年度“扭亏为盈”的目标,而补提费用又造成2002年度减少利润5万元,形成偷税16500元。 处理决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该厂上述行为已构成偷税。费县地税局稽查局经研究决定: 一、该厂补缴企业所得税:50000×33%=16500(元);二、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处以该厂所偷税款16500元一倍的罚款。 稽查建议:在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过程中,对企业各种费用的列支进行审核是税务稽查检查的重要内容。税务人员在检查时,不仅要看费用列支的真实性,还要看其合法性,不仅要分清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还要注意审查其期间性,只有这样才能找出漏洞,发现深层次问题,杜绝和打击偷逃税行为,保障国家税收,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俗话说“吹牛不上税”,而如今“吹牛”、“造假”都要缴税。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版权声明:
下一篇:计提折旧的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