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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财政支出 来源:商务部 作者: 日期:2008-02-25 字号[ 大 中 小 ]   一、财政支出的规模及其发展趋势  由于受凯恩斯思想的影响,加拿大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政府财政支出  在GNP中所占比重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23.7%增加到1987年的46.5%。  从三级政府来看,50年代至60年代,联邦政府与省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水  平基本相等,1950年,联邦政府财政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为51.2%,省和地  方政府的支出为48.8%(省政府26.8%,地方政府22.0%),1960  年,联邦政府的支出为50.9%,省和地方政府的支出为49.1%。到了70年  代至80年代,省和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比重得到了提高,而联邦政府财政支出所占  比重下降到不足40%,到了1986年以后,联邦政府财政支出比重又有所恢复  (详见表4-1)。  二、财政支出结构及主要支出项目所占比重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四十多年来,加拿大的财政支出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三  项“社会性”支出,即保健支出、社会服务支出和教育支出,由1947年占总支出  的三分之一左右,提高到1987年的近一半左右。从各项支出的比重看,社会福利  性支出一直占重要地位。同时,随着债务的增加以及公债利率的提高,债务的利息支  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不断上升,从1975年的7.9%,提高到1987年的1  5.2%。此外,随着时间的推移,过去的某些主要支出项目,比如,国防支出和交  通运输支出的比重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50年代,国防支出一直占十分重要的地位,  1953年,国防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为29%,1955年为25%,但是,到了  80年代以后,逐渐降为4%左右(详见表4-2)。  三、国防支出  加拿大各级政府都负有保障其公民安全的职责。联邦政府主要负责国家主权及其  安全保障。省和区政府则负责通过其自身的法律机构(如安大略和魁北克)或与加拿  大皇家骑警队(RCMP)签订协议来加强法律服务。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防支出不再是财政支出的主要项目。1947-198  5年的39年时间里,国防支出的总额达1000亿元左右,相当于联邦政府保健和  社会保障支出两年的水平。这一数额占政府总支出的5.4%,占联邦政府支出的1  0.5%,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0%(详见表4-3)。  四、教育支出  加拿大各省区对发展其教育事业都负有相应的责任。各省教育体制的特点有相同  之处,也有不同点。一般基础教育和大学教育需经过11年或12年的学习才能完成,  具体时间取决于各省的情况。联邦政府负责印第安人和伊努伊牧人、军事人员及其家  庭、联邦监狱受管教人员的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在中等教育阶段,还相应提供一些  有关大学或职业教育的课程;有些省的职业教育课程只需较短的时间就能完成。各省  要求达到一定年龄的儿童必须入学。在加拿大的教育体制中,对学习的课程、教材、  教师的任职资格等都由各省具体规定。  1基础教育与中等教育  各省都为公立学校提供大量的经费拨款。安大略、魁北克、萨斯喀彻温和阿尔伯  达都对公立学校或独立教学体制的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提供税收援助。最早由税收资  助建立的学校被称为公立学校。魁北克拥有双重教育体制,即新教会制度和罗马天主  教制度,他们都遵循共同的法案。西北区的教育法案规定了独立的宗教派学校。在黄  刀市就有一所罗马天主教制度的学校(从幼儿园到12年级)。  魁北克政府对某些私立学校也提供拨款补助。不列颠哥伦比亚对独立学校每位学  生提供的拨款,是根据省对有关省级学区所支付的经营费用来确定的公式计算的。阿  尔伯达和马尼托巴对私立学校也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援,这些学校必须雇用有资格证书  的教师,并按政府指定的课程授课。马尼托巴还进一步要求私立学校必须拥有合法的  董事会和选举产生的咨询委员会。在萨斯喀彻温,只有符合一定标准的私立高水平学  校才可得到政府的资助。其他省对高水平私立学校都不提供基金援助。  对于那些没能从其预算中安排学校建设计划的省份(比如,新不伦斯瑞克)可采  用下面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来提供地方政府及学区委员会资本文出的基金。一种方式是  由省政府提供补贴以弥补资本总支出,另一种是省政府提供补贴以弥补来自地方政府  或学区委员会在开始支出时借款的债务费用。采用*9种补贴方式,省政府需要提出  特定的目标,同时,在财务管理中,地方政府一定年度内的有关支出要取决于政府的  财政状况。根据第二种方式,最初的资本支出要反映在项目执行年度内的地方政府支  出之中,省政府为弥补债务费用的特殊性补助及偿付也要在转移支付中得到体现、由  于债务费用(包括清偿部分)相对于地方政府的其他支出来说数额较小,因此,不可  能对表4-4中所反映的数据进行调整,以使上述情况得到体现。  省政府的基金可用于城镇学区的交通费用。学生交通情况的选择是否采取强制性  的,可根据各省的具体规定确定。如果是强制性的,则通常要规定最短步行距离。省  政府的转移交出也可以包括所有交通费用或者从中可以计算出省政府对其他学区委员  会支出水平进行支援的一般标准。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对房产所有者进行的补助首先是采用学区税的形式。  任何一种结余财产都要支付一般财产税。高龄公民还可得到额外补助。阿尔伯达的税  收减免计划消除了省政府对居民财产和农场征收财产税的税收负担,同时,对高龄公  民还规定了最低财产税减免措施。马尼托巴的高龄公民除享受房主补助外,还可得到  学区税补助。在纽芬兰,超过65岁以上的人不须交纳学区税。在魁北克,对于依靠  农产品生活的农场主可得到市政及学区税的减免。在安大略,财政补助计划减轻了财  产税的总体税收负担,包括低收入者的税收抵免,对高龄公民的税收补助以及对农场  的税收减免。  各省区对继续教育、夜校和成人教育等都提供基金援助。  2成人教育与联邦其他计划  联邦政府对成人教育、语言开发、职业培训以及帮助失业者再就业等都提供援助。  1995-1996年,用于上述支出及其他教育项目的各种支出总额为39942  0万加元。  人力资源开发部的教育规划通过对省区政府的转移支付及对学生财政资助的形式  改进了成人教育的补助方法。国家官方语言由加拿大的遗产继承部进行资助。印第安  和北部事务部向印第安人及伊努伊牧人提供良好的基础教育与中等教育以满足其需要,  并进一步发展其文化遗产,为成人教育提供机会。  (1)成人教育援助。  自1967年以来,对成人教育的拨款已经成为联邦与省政府财政协议中的一个  组成部分。根据固定项目融资(EPF)协议的规定,对成人教育的援助可以通过转移  支付形式,它表现为所得税总额加上现金转移部分。  财政部在1995-1996年度的预算中指出,从1996-1997年度起,  联邦政府对省政府固定项目融资中的转移支付(保健和成人教育)和加拿大援助计划  (社会福利)两部分将统一构成独立完整的转移支付制度,即加拿大社会性转移支付  (CST)。加拿大社会性转移支付将根据现行制度,在各省间按相同的比例进行分配。  1995-1996年度成人教育计划的捐款额为现金形式220930万加元,  税收转移形式406290万加元。  (2)其他教育。  加拿大学生贷款法案:  自1964年以来,联邦政府开始对省级成人教育机构的大学生和研究生提供担  保贷款。为满足贷款的条件,学生必须有良好的业绩,有对贷款的需求,同时必须是  加拿大公民或符合移民法规定的移民。  *9笔贷款的偿还为学生离校后的六个月。对永久性残疾者还规定了免予偿还的  条款。贷款计划由省政府进行管理,并对借款学生所在学校及申请过程作出规定。如  果借款者死亡,联邦政府则要承担这项债务。  贷款总额在各省区间的分配是由省级政府以18-24岁年龄组为基础确定的。  法案中追加条款还规定,相当于基本贷款总额的30%的额外部分,可由各省政府在  需要时进行分配。  根据立法规定,任何希望自行实施计划的省都可得到与来自联邦政府相同的数额。  魁北克和西北区都执行其自己的计划,并于1995-1996年度得到了8670  百万加元的临时性拨款。  为了降低由于学生贷款拖欠所增加的成本,从1992年2月25日起,债权人  必须承担欠款的风险与费用。1994年5月,联邦政府的法规提出了增加学生贷款  57%的规定,并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发放政府补贴,以改善非全日制学生的状况,  并使借款的支付额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印第安人和伊努伊牧人的教育:  联邦印第安及北部开发事务部通过省区政府的教育部门为印第安及伊努伊牧人的  儿童提供教育的机会。学校可设在联邦政府所在地或学区及社区,根据联邦与省政府  协议规定,教学费用由联邦政府支付。印第安逐步加强了对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的管  理。  1995-1996年度有关教育方面的管理费用和转移支付见表4-6。  表4-61995-1996年度部分教育管理费用和转移支付  (单位:千加元)  基础、中等及成人教育826062  魁北克对美印第安人及伊努伊牧人教育44701  总额870763  教育部门对于走读的学生提供日常及季节性交通、生活津贴。在资金允许的条件  下,还为成人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印第安及伊努伊牧人提供财政资助和教学指导。  对有资格进入大学及学院教育的伊努伊牧人政府还提供援助计划。教育部门可以  为特别项目如国内师资培养、法律基础和社会工作等课程提供学费。这些特殊项目多  数都是通过成人教育机构提供的。  成人教育的标准条件规定,申请人必须是(1)加拿大籍印第安或伊努伊牧人;  (2)在加拿大居住满12个月以上;(3)被省级或省级承认的成人教育机构录取。  五、保健支出  自1867年以来,尽管保健支出一直属于各级省政府的职责,但联邦政府始终  起重要作用。1961年以来,各省区政府都与联邦政府签订协议,规定各省的住院  保险可享受联邦政府的补助。此外,联邦政府还确定了国家保健标准,任何省只有符  合这一标准才可享受联邦政府补助。对印第安和伊努伊牧人及约肯区的居民由联邦政  府直接提供保健服务。联邦政府还负责保健方面的科研及提高国民的保健标准等方面  事务,同时,对移民的健康提供检疫服务。  各省政府通常授权地方政府及其他公共或私人单位按照一定的标准管理其保健事  务。在多数省,地方政府都不需对保健事务出资。  各省都提供急救服务。这种服务通常由私有团体经营,由省政府支付资金,不过,  有时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医院资本及建筑费用通常由省及地方政府共同承担。比  如,内华斯克亚,地方政府所支付的资金占总资金的20%以上。  各省都拥有自己的保健系统并有权对其进行管理。但是,这一系统所需的资金则  由联邦和省共同承担。  保健服务包括三大类:住院服务、医疗照顾和公共保健服务。保健保险服务包括  医院内所有的住院服务、医生服务和牙科手术等服务。广义的保健服务还包括家庭不  定期护理、成人短期护理、家庭照顾和急救服务等。  1保健服务的筹资  (1)固定项目融资。  自1977年以来,联邦政府一直对各省的健康保险支出、扩大的保健服务、固  定项目融资计划中的成人教育等进行补助。根据固定项目融资方案规定,联邦政府对  上述三个项目都按人均拨款进行支付。这种资金一般通过现金转移支付和税收转移支  付的形式进行拨付。现金转移体现了转移支付的总拨款额与均衡的税收性转移支付的  差额。  尽管固定项目融资包括若干部分,但各省仍可根据每个部分的功能确定每一部分  的比例。  魁北克由于未实行医院保险计划而得到特别减税。减税的数额包含在对魁北克的  税收转移性支出之中。  表4-7显示了1995-1996年度在固定融资计划中联邦政府对各省保健  事务的支付情况。表4-8显示了1993-1994年度的实际支付数。1995  -1996年度联邦政府的保健支出总额为11亿加元。  直到1994-1995年度前为止,联邦政府冻结了固定融资项目中的人均现  金支出和税收转移支付。到1995-1996年度,固定融资项目拨款的增长速度  又进一步被限定在国民生产总值的3%之内。联邦财政部在1995-1996年的  预算中指出,用于保健、成人教育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联邦转移支付将合并为一项综  合的转移支付,即加拿大社会性转移支付(CST)。这一计划于1996-1997  财政年度实行,加拿大社会性转移支付将在现行制度下,按同样的比例对各省进行分  配,加拿大保健法案中的条款仍然适用。详见表4-8  加拿大有五个省区通过一般性税收来支付其省级健康保险计划的资金;两个省  (不列颠哥伦比亚和阿尔伯达)收取保险费;马尼托巴、安大略和魁北克则通过向雇  员和雇主征收工资税的形式来支付其健康保险计划的资金。  有八个省通过独立的基金组织或委员会管理该计划,其他两省通过保健局进行管  理。  (2)住院与医疗。  加拿大保健法规定,医生提供的服务及医院提供的各种服务(或法规中规定的其  他服务)可分为对住院病人提供和对非住院病人提供两种。住院病人的服务包括设施  服务和符合标准的膳食;必要的护理服务;实验、放射治疗以及其他诊断过程,同时,  还包括一些必要的为确保健康、预防疾病而提供的指导,以及为辅助治疗而进行的诊  断及处理,还包括对病房、手术室、麻醉室的使用和诸多包含在协议中的各种服务。  非住院病人的保险服务包括上述住院病人在医院所享有的各种服务。  上述服务的费用只限于正常手术和保养费,而不包括资本性支出,比如,土地、  建筑和健身房的费用、资本性债务(和其他在协议生效前发生的债务)和利息,以及  资产的折旧。法规对任何在协议中由联邦政府和省政府特殊规定的个人都不适用。此  外,根据退伍军人方案和工人补偿制度规定,对于在结核医院、卫生局、精神病院、  家庭护理和为老人、疗养院及其他监管机构病人服务的医疗费用是不能由双方分担的。  一般来讲,这一方案可采用于积极处理或在普通医院及康复医院进行治疗。  各省区为住院病人和非住院病人都提供紧急服务。此外,有些医院还为非住院病  人提供一些特别服务。  (3)公共社区保健。  省保健局通过学校及有关机构向社区提供基本的公共保健方案。传统的公共保健  方案包括母婴保健服务,比如出生前教育和出生及以后服务等;流行疾病,包括传染  性疾病的防制;加强保健活动以及环保服务等。  许多省都推出了额外的社区保健计划,比如儿童牙齿保健、恢复性保健、精神保  健及听力保健、营养保健等。在某些省,社会保健服务是与社会服务项目同时推出的,  而有些省则独立于社会服务项目。  (4)扩大的保健。  根据固定项目融资计划,联邦政府对省级扩大性的保健也提供援助,比如家庭护  理、低收入居民保健及家庭保健的其他方面,而急救服务不包括在住院保险的协议之  中。详见表4-9  2加拿大保健法  1984年,为保障各种财政状况的加拿大居民都能享受到基本的保健服务,加  拿大政府制定了加拿大保健法。法案确定了国民保健的标准。为了能获得联邦政府的  全额转移支付,各省必须根据法案的规定,符合五个标准及两个条件。省级计划必须  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综合性标准。省级计划必须在最低程度上涉及医生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  括临床服务和专家服务,而不管其服务的地点设在何处。  (2)广泛性标准。省级计划必须按统一条件与标准向所有居民提供保险服务,  同时,这一范围不能小于可保险居民的95%。此外,计划实施前不能强行规定超过  三个月居住或等侯期限。  (3)公共性标准。省级计划必须由非盈利的公共机构,即省政府或省政府的代  理机构进行管理。  (4)便利性标准。省计划中的津贴必须既适用于省内的临时性居民,也适用于  移居到另一省并有资格享有医疗津贴的居民。  (5)可行性标准。省级计划必须为所有保险人提供可行的保健服务的途径。  两个条件指的是,省政府必须向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法案的信息,同时,在官方文  件中承认在有关保健保险服务中联邦政府所做出的贡献。根据这一法案,管理局对不  符合上述标准及条件的地方可从联邦的转移支付中给予相应扣除。  法规指出,联邦政府对医疗服务的实施机构开出的额外发票和使用费可以扣减转  移支付资金额。各省每超过1加元的额外费用,在补贴中要相应扣除1加元。  1994年5月,联邦保健部提出,对不列颠哥伦比亚人保健和成人教育的转移  支付将减少175万加元,以作为对不列颠哥伦比亚医生允许额外开票或超额费用的  一种惩罚。省政府宣称,每两年的一月将推出禁止使用费的规定。联邦保健部对阿尔  伯达的类似情况提出警告。  3联邦保健计划  (1)印第安及北部区的保健服务。  联邦政府通过印第安及北部发展事务部的保健局,向印第安、伊努伊牧及约肯区  的居民提供保健服务。自1987年以来,国会对保健计划方面的转移支付,及保健  的职责逐步转向由印第安社区及区政府负责。1988年,西北区的保健服务已转移  到了区政府。在约肯区,保健项目的转移支付可分为两个阶段:*9阶段,转移支付  从白宫普通医院转到区政府,这一阶段于1993年完成;第二阶段为保健服务及设  备的转移支付,是计划阶段。在98个*9国会中,共包括44条有关保健方面的转  移支付条例,每年总支出约为4330万加元。另外80个项目包括在240个*9  国会和6个伊努伊牧社区。  联邦政府利用所有储备资金实施公共保健计划,包括(1)预防性药品、咨询、  教育;(2)医疗和牙病的处理与护理,就医等。对国民而言,可以通过医疗服务计  划并在省保险计划的范围内(包括保险金和联邦政府对非保险项目的补贴)享受全额  医疗和住院服务。  (2)医疗研究会。  医疗研究会于1969年由枢密院委员会推荐成立,负责对加拿大医疗研究进行  资助。包括对保健服务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专科研究项目提供补助;并通过工资、  奖学金和对科研人员进行培训等方式直接进行支持;对医疗机构提供基金,同时对特  殊领域提供鼓励科研的发展基金。1995-1996年度研究会的上述支出预计为  25000万加元。  (3)研究、监督与管理。  联邦保健部的分支机构负责与保健有关的多项事务。其主要职责包括:监督食物  添加剂的使用、确保工业生产符合保健与安全标准、药品与化妆品的检验、环境污染  对健康影响的调查、对医疗设备制造的检查等。  六、资源保护与产业扶持支出  自然资源方面支出的主要目的,是促进相关产业经济的稳定发展,增强其竞争能  力,并对加拿大的自然资源实行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政策。政府对企业的其他方面的援  助包括,直接支持企业的建立与发展和促进加拿大经济的发展等。  1资源保护支出  各省对农业、渔业、林业和矿产资源都提供援助,从一定程度上看,每种产业对  各省经济的发展都十分重要。区政府通常不承担自然资源方面的支出,但环境保护方  面的支出,比如净化水资源、排污及垃圾处理等却是其重要支出内容。  自然资源支出可分为对农业、能源及矿产资源、渔业、森林及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2农业  联邦与省政府共同承担了用于农业方面“安全网”项目的支出,包括总收入保险  计划和净收入稳定帐户等。详见表4-10  “安全网”项目的主要目的,是稳定市场价格及农业收入。1991年,随着农  业收入保护法的通过,对农业的财政援助得到了重新确定。农业收入保护法是由农场  主与联邦及省政府的代表共同设计,旨在向全国范围的农场主提供财政保障的措施。  它取代了农业稳定法、农作物保险法和西部粮食稳定法。根据新的法规建立的*9个  计划,是总收入保险计划和净收入稳定帐户(NISA)。国家的三项稳定计划,就是力  图降低生产者由于市场风险而造成的损失。  1994年2月,联邦与省农业部长达成共识,试图设计一项新的安全网计划,  这项计划在设计中遵循以下原则:与贸易协定的协调性、生产与市场的中性、生产者  与政府的可支付性和保险统计与环境保护的合理性。  新的安全网计划于1995税收年度开始实施,它包括农作物保险和一项“农场  总体”规划。这一计划的基础是净收入稳定计划及明确特定区域需求的联合计划。计  划的费用将由联邦和省政府按60:40的比例分担。详见表4-11  (1)净收入稳定帐户。  净收入稳定帐户是一项自愿性计划,其目的是通过以收成好的年景收入弥补收成  差的年景收入的方式,对生产者进行财务管理与规划。生产者根据其净销售额提取2%  的比例进入其帐户。生产者交纳的比例要与联邦及有关省政府的要求相一致。各省都  订立了净收入稳定帐户的协议。生产者可另外再按其可销售净额提取20%的部分做  为附加,不过这部分附加交款不需要与省政府的要求相一致。所有生产者的交纳都可  得到3%的红利。根据净收入稳定帐户规定,可销售商品包括:谷物;油籽;可食物  品与不可食的园艺;及特殊农作物,如,蜂蜜及牲畜的毛皮等。1995-1996  年度,联邦政府为净收入稳定帐户支付18800万加元。  (2)农作物保险计划。  农作物保险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减少由于干旱、水灾、冰雹、霜冻、及其他自然  灾害而带来的经济损失。省级农作物保险计划必须独立经营,同时建立可保农作物收  成所采用的方法也必须能够反映实际的生产情况。  联邦与省政府都要交纳25%的保险费,生产者则要交纳50%。省级管理费用  由联邦与省政府共同分担。1995-1996年度,联邦政府用于这一计划的交款  为18000万加元。  (3)总收入保险计划。  总收入保险计划是为减少由于无法预料的生产与市场风险所带来的收入损失,而  向生产者提供的经济援助。它包括农作物保险计划和收入保护计划。农场主可参加农  作物保险或收入保护计划,也可两项都参加。  收入保护计划包括由于重大价格调整或为生产者确定收入目标而带来的收入损失。  保险费由生产者、联邦政府和省政府共同承担,生产者每位承担33(1/2),联  邦政府承担41(2/3),省政府承担25%。收入保护计划中的可保商品包括:  谷物、油籽及特殊农作物。投保人必须在收入保护计划中列入其可保的全部农作物。  萨斯喀彻温宣布,1994年以后的农作物可不参与总收入保险计划,1995  年1月,阿尔伯达也欲意取削这一计划。联邦政府试图重新协商参与这一计划的事宜。  1995-1996年度,联邦政府的支出约为20000万加元。  (4)其他农业计划。  联邦政府为了长期改善加拿大农产品的市场潜力、考察和规管农产品,进行了不  断的研究与开发。国家农产品市场委员会负责对代理机构的活动进行监督,并对国家  及区域性市场规划进行管理。  省政府对农业部门提供技术援助与专业咨询与培训。它们为省级农产品确定等级  与质量标准,同时,为确保这些标准的落实,还安排或建立了监督检察机构。省政府  制定了法规对生产者管理的市场委员会的特殊商品提供津贴。某些委员会不采取损坏  价格体系的方式而是采用生产或市场指标来调节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各省的代理机构  通过提供低息或担保贷款的方式来鼓励创业时期的新农场主,或意欲扩大生产或从事  多种经营的原农场主。  马尼托巴、萨斯喀彻温、阿尔伯达及不列颠哥伦比亚和平河区域的农业土地的稳  定、多种经营及发展情况,都通过各种水土保持及发展计划得到了改善。  根据草原粮食预付法规定,联邦政府预先为农场主个人支付了250000加元  的资金。这笔资金在农作物出售后即可归还。  加拿大粮食委员会规定了粮食管理办法并确定了加拿大粮食质量标准。  (5)加拿大乳制品委员会。  联邦政府通过加拿大乳制品委员会,协调在制造乳制品过程中牛奶和奶油使用的  市场分配体系。国家市场分配指标是加拿大牛奶供应管理委员会,根据各省所决定的  份额在各省间进行分配的。  委员会确定标准价格,并负责对生产牛奶和奶油的农场主进行直接补贴。委员会  还通过在全国范围内收购黄油和奶粉的方式对价格进行保护。  3能源与矿产资源  联邦自然资源部提出了一项有关能源与矿产资源的综合性政策,管理联邦政府有  关计划,并从事技术考察与研究。  联邦政府协商并监督了一项与私人部门及省政府共同合作的大型项目协议,比如,  西伯尼亚计划。1992年,当加拿大海湾资源有限公司从计划中撤回时,联邦政府  可按总费用的34000万加元获得8.5%的利息。  各分部都参与矿产及能源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并从事地质考察,提供地图、具体  数据和有关加拿大领土的地质参考资料。  除爱德华王子岛外,各省都拥有重要的矿产资源。各省对矿产及石油工业的援助  包括,地球物理与地质考察与地图、研究、勘探、国有矿产资源的开发与改良、矿产  资源的分配与开采权的保护以及矿产资源的安全计划。在某些情况下(比如,萨斯喀  彻温的碳酸钾和阿尔伯达的石油),由省政府控制生产与销售。  另外,加拿大于1959年建立了国家能源委员会,其目的是确保加拿大能源的  有效利用。委员会主要有两项职责:为了公众利益,对特殊区域的石油、天然气和电  力工业进行管理;对能源的使用与开发向政府提供咨询。  1995-1996年度,联邦政府用于能源方面的支出概算为69270万加  元。省及地方政府用于能源方面的支出不实行单独核算,但却反映在资源保护和产业  发展的支出总额中。  4海洋渔业  联邦海洋渔业部主要负责大西洋各省及西北区和约肯的内陆水域及沿海地区的渔  业管理、保护与开发工作。内陆各省——魁北克、安大略、马尼托巴、萨斯喀彻温、  和阿尔伯达——都负责对其淡水区渔业的管理。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对淡水渔业的管  理也属省政府的事务。加拿大野生服务中心管理其国家公园的各种鱼类。  联邦海洋渔业部还负责进行海洋地质研究、水路测量制图和管理小型港口。它与  国防部合作,共同进行海上巡逻和执行探测和救援工作。  在提供商业渔业(主要是大西洋各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产品方面,省政府在支  持渔业发展中的作用与对农业的相同。主要包括:贷款补助、制定并实施产品的标准、  对生产过程及储藏设备的建立进行援助、参与调研并在营销方面提供补助。在实行海  洋农业的各省中,省政府的职能包括:为生产者及农场所在地提供许可、市场开发补  助以及帮助生产者适应生产与管理技术的要求。  1992年7月,宣布了在大西洋捕鱼暂禁期的规定,同时,也进行了相应的补  偿与调整,提出了北部蟹鱼调整与补偿计划。1994年4月,这一计划被联邦政府  大西洋海底捕鱼规划所取代。根据这一规划,个人对渔业工人的支付要考虑教育程度、  就业培训或参加社区开发项目情况等条件。  联邦海洋渔业部确定了渔业开发的限额、设备方面的规定、禁捕季节,并为渔民  及设施登记颁发许可证。通过无线电监测和巡查以加强渔业法的实施。它还负责对渔  业公司的鱼类产品及设施进行检查,以保证产品质量及安全。  5林业支出  加拿大省政府的森林占加拿大森林总贮藏的80%,联邦政府占11%,其余部  分由私人所有。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管理并保护未开垦的土地,监督木材的开采及进  行再种植。它们修建通向森林的公路或对私人修建的公路给予捐款。同时,对于私营  部门的林业再植、木业管理、木材贮藏以及木材采伐和应用的新方法等给予技术援助。  (1)森林开发协议。由于林业主要由省政府负责,因此,联邦的有关森林规划  就通过联邦一省共同承担的森林开发协议来指导。  联邦自然资源部主要是与省政府一起辅助森林协议的实施。协议规定,联邦与省  政府的基金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对由于疾病、火灾、虫害等造成损害的农作物进  行更新、林业管理、公共交通及对规划影响的评估。  现行联邦与省林业协议及1995-1996年度联邦政府基金情况如下:  省时期(年)数额(百万加元)  纽芬兰1990-19960.6  内华斯克亚1991-19965.3  新不伦斯瑞克1989-19960.2  魁北克1992-199621.5  安大略1991-19973.3  马尼托巴1990-19960.8  萨斯喀彻温1990-19961.0  阿尔伯达1991-19970.9  不列额哥伦比亚1991-199719.4  西北区1991-19970.2  约肯1991-19960.3  总额53.5  (2)联邦林业规划。  联邦林业规划包括与省政府、科研与教育机构及林业部门合作对加拿大的自然资  源进行保护、管理和利用。科研主要是以包括地方事务及两个国家研究中心(国家林  业协会和林业昆虫管理协会)为基础的六个区域性机构来进行的。林业产品的研究与  林业行业共同承担。  研究主要用于指导林业生产、加强保护(防止病虫害)、环境及减少气候变化、  酸雨及其他污染对林业资源影响的应用。生物技术是研究控制昆虫、火灾及疾病总量  的主要手段。  福特奈克(Forintek)是加拿大早期林业服务中心的林业产品实验室,属于私营  企业,主要从事坚固木材的研究。加拿大林业工程研究协会从事木材研究。它们都从  联邦政府获得一半的基金资助。  6环境保护支出  (1)环境部。  联邦政府用于环境方面的支出,是通过环境部及印第安与北部开发事务部来实施  的。  联邦政府的美化环境,即绿化计划于1990年12月公布,强调了有关环境保  护方面的几个问题: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包括有毒废物以及对人身体的影响和废物  的管理;石油泄漏等紧急事件;大气层变化,包括酸雨、全球变暖及臭氧层减少等;  改善更新资源的管理,比如土壤、森林和渔业;野生资源及公园的维护与保持、及北  极环境的保护等。  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操作效率,联邦政府不断与其他组织及政府进行合作。国际  性协定包括:与环境合作有关的北美协定;加拿大、美国及墨西哥的环境保护与发展  协定;北美海洋动物管理计划;以及加拿大与美国大湖水质协定。多数省政府都与联  邦政府达成协定,取消了复制计划并更多地采用流水线方式及调节办法来保护环境。  环境保护服务部负责协助控制环境污染及清理被污染的地区。大气环境服务部为  加拿大国家气象服务中心。它负责向公众、国防与运输部、其他政府部门及行业提供  气象学及冰川预报。它管理大湖的水质情况,监督北极区有毒化学物品的排放,收集  国家有关大气污染的数据资料,并对空气净化进行研究。  1995-1996年度,联邦政府用于环境方面的支出概算为68010万加  元。  (2)环境保护法。  根据加拿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保护部于1988年提供了一项联邦与省合  作的环境保护法案的框架。法案确定了有毒化学物品的管理标准。  (3)水利分布、污水处理及废物处置。  水利净化与分配系统及污水处理系统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但多数省政府都在  一定程度上对于资本性支出给予相应的补贴。相邻地区也可以合作建立起联合水利机  构或制定污水处理计划。省级的环境控制负责管理有关的建筑及相应设施的安排。  城市的区政府主要负责垃圾的回收与处理;水利清理委员会有权管理未开发的地  区。地方当局或私营企业可根据与市政府的合同回收垃圾。详见表4-11  在纽芬兰,水和污水处理及分配和回收系统由市政府或相当于市政府的组织提供,  并且由省政府给予补贴。在新不伦斯瑞克,为污水回收及处理所提供的财政援助最低  相当于资本费用的50%,*6为80%。在魁北克,于1980年成立了有关社会  污水处理方面的公共公司,负责研究规划、设计和恢复市政污水及污水处理系统。这  个公共公司还与区政府签订协议,设计、指导、资助及实施区级污水处理工厂或执行  市区污水处理系统的恢复工作。安大略的直接拨款计划是资助区级水利及污水设施的  建设,这项建设还可通过资助某些小型社区私营水利及污水处理系统的修建或新建的  方式得到补充,这些小型社区的基础备件还比较适当,但在社区发展方面却缺乏必要  的公共设施。在阿尔伯达,省政府对区级用于污水与水利处理设施的资助是考虑到人  口等基本条件而确定的,从市政人口为600人的75%,到601至100000  人的50%。在西北区,市政府主要负责提供水利服务和废物处理设施。区政府通过  承担这些系统一部分费用的形式对市政府进行资助。在一些较分散的社区,区政府要  承担水利供应及提供污水处理系统。  萨斯喀彻温对市中心的洪水控制及水利维持工作提供相当于费用2/3的拨款补  助。  7产业扶持支出  为了鼓励加拿大主要大都市以外经济的发展,联邦政府计划支付27亿加元用于  补助加拿大具有经济效益产业的发展,这是加拿大产业概算书中的一项主要计划。1  995-1996年度,联邦政府用于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总额为14亿加元。  省政府用于支持企业发展方面的支出没有进行详细分类,但其总额部分包括资源  保护与产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省政府的活动通常是与联邦政府的规划保持一致,或只做为联邦政府的一种补充  计划。一般来说,联邦—省政府的联合规划是由省政府负责管理的。联合规划主要是  指特殊的组织,比如:在有些省,农业或旅游是由某些政府部门管理的。其他省的组  织通常为了促进产业经济的发展由一个部门管理;另外,对一些新建或扩大的产业部  门、服务中心或技术人员还采取一定的鼓励或激励手段;提供国内市场及出口补助。  详见表4-12  8贸易、产业、区域发展及旅游支出  根据加拿大财政管理制度的统计分类,1995-1996年度联邦政府的支出  概算分为贸易与产业发展及旅游等方面,总额为274310万加元,详细如下(单  位:百万加元):  加拿大产业……………………………………………1091.0  加拿大太平洋权力代理机构……………………………371.2  开普不瑞敦(CapeBreton)公司………………………17.5  西部多种经济……………………………………………478.1  区域发展:魁北克………………………………………471.4  对外事务与国际贸易……………………………………303.0  其他……………………………………………………10.0  总额…………………………………………………2743.1  省政府对旅游事业发展、加工工业、制造业和服务行业的发展不断采取鼓励措施。  多数省都建立了独立的部门或分支机构来为这些旅游业的发展提供资助、确定发展方  向并进行广泛宣传。  省政府对产业的扶持可以采取拨款、税收优惠或其他鼓励性措施(比如,对新建  企业的电力折扣)、贷款、贷款担保、产权筹资、基础研究、技术补助、行政管理及  市场咨询、联合营销方式、特别培训、租赁信贷和为产业部门提供服务等方式。通过  率先采取的措施,省政府希望增加个人所得及就业机会,平衡由于过份依赖食品进口  及原材料生产而对经济带来的波动,为一些非再生性资源的资本及劳动力提供相应的  就业机会。这些措施主要是为缩小城乡居民及各省间的差距,减少人口在各区域间的  转移而设计的。  (1)加拿大产业。  加拿大的产业与发展现划主要是为了增强制造业、加工业和电力通讯及旅游部门  经济的竞争能力而设计的。产业部门帮助土著人发展其工商企业,增强资本实力,并  通过积极参与经济运行的方式来提高土著人民自力更生的能力。  制造业及加工业都能得到相应的财政支持;行业及市场情报、新技术以及贸易与  投资帮助。各行业、省、区旅游规划的主要目的,是促使加拿大成为在国际市场上最  吸引人的旅游胜地。  加拿大工商业服务中心是负责向工商企业提供有关联邦、省及区级规划信息、规  章制度和服务的全方位服务中心。  1995-1996年度,加拿大产业主要概算报告显示,联邦政府用于贸易、  产业开发和旅游方面的支出为103470万加元。  (2)国家调研委员会。  1995-1996年度,加拿大产业发展概算中向国家调研委员会提供了56  40万加元用于支持加拿大企业开发、获取及充分利用科学技术。这项产业科研扶持  计划是一项为支持对加拿大产业的研究与开发而提供技术咨询与财政补助的国家服务  网。产业科研扶持计划的费用由个别企业与国家调研委员会共同承担。  (3)小型企业贷款法案。  自1961年以来,根据小型企业贷款法案管理机构的规定,联邦政府要为加拿  大收入不足200万加元的小型企业贷款提供担保。贷款主要用于对现有设备进行技  术改造、购买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购买或建造房屋以及购置土地。  贷款法案还进行了补充,包括了交通、通讯、建筑业的小型企业,指派信用合作  社以及相应机构作为贷款人。贷款人要收取1%的担保费,这部分费用通常转到借款  方。政府与贷款人所承担风险的比率为85:15。按小型贷款法案规定,现行负债  概算为2670万加元。  (4)大西洋沿岸加拿大机会代理机构。  大西洋沿岸加拿大机会代理机构建于1987年,主要负责加拿大大西洋地区长  期经济发展的开发及实施项目,并与联邦政府合作促进加拿大大西洋地区的经济发展。  大西洋沿岸加拿大机会代理的分支机构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促进大西洋地区经济的发展。  联邦政府与四个大西洋沿岸的各省,在整个区域内部互相进行信息交流,并开展经济  合作。  代理机构直接对中小型工商企业提供财政补助,并鼓励省与私营部门合作,以促  进各种经济成份的发展。大西洋沿岸加拿大代理机构还负责对相应的渔业计划进行管  理,帮助以渔业为主的社区开展地区经济的多种经营。  (5)西部经济多种经济组织。  加拿大西部经济多种经营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促进西部四省经济的发展及多种经  营。与大西洋沿岸的机会代理机构不同,西部经济多种经营组织对工商企业70%的  交款都属偿还性的。1995-1996年度,偿还额大约为4500万加元。  在44390万加元的转移支付总额中,其中有16900万加元是以捐款的形  式用于促进加拿大西部多种经营及经济的发展,26190万加元用于加拿大基础设  施的建设,1000万加元用于支出小型企业贷款法案的负债。  (6)联邦区域发展事务部:魁北克  为了促进魁北克省低收入区域及经济发展速度较慢地区经济的发展,财政部在概  算中支付44600万加元的转移性支付和2540万加元的经常性支出用于此项开  支。这项计划主要是资助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并开发企业家的潜力。  (7)外事与国际贸易。  外事与国际贸易部外事发展规划,主要是通过以下两项活动来促进出口产品市场  和国际市场的繁荣及国际贸易政策的落实:(1)国际贸易开发;(2)国际经济、  贸易和辅助政策。1995-1996年度联邦政府用于上述活动的支出约为877  0万加元。  (8)加拿大国际开发代理机构。  加拿大国际开发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对欠发达国家提供官方发展援助,同时为加拿  大人及国际开发活动分配资金。为此,加拿大国际开发代理机构提供的捐款约为65  10万加元。  (9)出口发展公司。  出口发展公司主要为加拿大出口产品提供出口保险、筹资及担保服务。1995  -1996年度以优惠形式支付的金额约为14800万加元。1995-1996  年度,联邦政府将支付141850万加元用于研究活动。这些支出将由联邦政府的  四个主要代理机构负责,即:国家调研委员会、自然科学与工程研究委员会、加拿大  太空代理机构和加拿大原子能有限公司。  (1)国家调研委员会。  国家调研委员会是联邦政府的一个主要研究与发展组织,1995-1996年  度的支出约为38200万加元。  委员会负责维持加拿大科技设施。其实验室可分为19个机构,在生物科技、工  程技术和科学方面拥有良好的管理条件。  国家调研委员会坚持天文学方面的考察、国家计量标准的测量,以及建筑材料的  标准(比如,时间标准及基本测量口径等)的确定。同时,还支持有关质量、长度、  电阻、电压、温度及光亮度等方面的研究。  (2)自然科学与工程研究委员会。  1995-1996年度,加拿大行业概算中用于自然科学和工程研究委员会的  业务支出与资本支出总额约为1720万加元,44840万加元用作补助金和奖学  金。  为了能够涌现出大量合格的科学与工程技术人才,委员会支持并帮助各大学进行  科学研究。主要方式是提供补助金与奖学金,但这并不仅限于加拿大各大学及附属机  构。私营部门对大学的捐款也要与联邦政府相配合。  (3)加拿大太空代理机构。  加拿大太空代理机构于1989年成立,目的是促进太空事业的和平与发展,并  保证与太空研究有关的科技优势,从而使加拿大人受益。为了*5限度的从有关太空  支出中受益,加拿大与其他国家签订了合作协议。加拿大的主要合作伙伴是美国国家  航空宇宙管理局和欧洲太空代理机构。1995-1996年度太空代理机构的支出  约为26510万加元。  (4)加拿大原子能有限公司。  加拿大原子能有限公司在安大略的Chalk河以及马尼托巴的Whiteshell设立试验  室,以便为加拿大原子能计划提供多种科技训练基地。其目的是确保加拿大能够得到  安全、可靠及长期的能源供应;克服能源的长期短缺状况,加强对原子能的应用;加  强对放射性废物及副产品的管理。  1995-1996年度,加拿大原子能有限公司花费29450万加元用于科  研与开发,1030万加元用于储备、保安等设施的支出。  七、其他支出  政府的其他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外交与国际援助支出、劳动与就业支出、住房支  出、娱乐与文化教育、公民申请与移民支出。  1外交与国际援助支出  外交与国际援助事务主要由联邦政府负责。表4-13显示了联邦政府1991  -1992至1994-1995年这项支出的情况,1995-1996年度此项  支出约为41470万加元。  (1)加拿大的对外利益。  外事与国际贸易部的主要职责是:推行联邦政府的外交政策,协调加拿大与其他  国家间的关系;在国外及国际会议上代表加拿大政府;分析与评价与加拿大国家利益  有关的国外事务;协调政府的国外计划(比如,促进出口、发展援助、国防关系及环  境事务);并对加拿大人的国外旅游提供帮助。这一部门负责协调所有的国际贸易计  划。详见表4-13  外事与国际贸易部的职责由国际贸易部部长和外交事务部部长、亚太各国秘书长  和拉丁美洲与非洲秘书长负责管理。该部由五个部分组成:非洲与中东、亚洲与大洋  洲、欧洲、拉丁美洲与加勒比海地区以及美国。每个部分都在握太华设有总部并在国  外设有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负责政策与计划发展与协调事务。  (2)联合国。  外交事务的总体分配情况包括:会员费支出、对国际组织的交款以及在联合国经  常性费用和资本性费用中加拿大应承担的部分。联合国的业务开支要根据依各国支付  能力所确定的公式,在各成员国之间进行分配。  加拿大是对联合国的第五大财政交款国,负责支付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中由其  分担的费用支出。  (3)对外援助。其中有:  加拿大国际发展代理机构。  自1968年成立以来,加拿大国际发展代理机构一直是加拿大对108个发展  中国家及地区提供官方发展援助的主要渠道。  这一计划的主要原则是:①为贫困地区提供*5的优先权;②帮助人们增强自助  能力;③在其他援助以外,确定优先发展规划;④建立加拿大与第三世界国家的联系。  发展援助的基金50%来自成员的交款计划(包括加拿大以内的多国援助及国际  援助计划),50%来自国家创始拨款计划(双边援助和由联邦政府确定的发展计划  的捐款)。  每年,内阁都为有条件享有发展援助的国家,确定五年期的双边计划数额,其标  准主要是:考虑各国的需求、人权指标、经济发展与社会政策情况,以及加拿大与该  国的政治和经济交往等因素。内阁每年根据人权状况来决定采取何种援助的渠道,以  及对每个接受援助国所提供的双边援助的程度。如果某个国家违反了人权协议,则这  种双边援助将被减少或取消。在这种情况下,多边援助组织可提供最低水平的帮助。  1995-1996年度,加拿大国际发展代理机构的支出约为16500万加元。  国际发展研究中心。  1995-1996年度,联邦政府用于国际发展研究中心的支出约为1256  0万加元。国际发展研究中心于1970年成立,目的是支持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  问题进行研究,并采取一定方法提供技术及知识,以促进这些区域的经济和社会事业  的发展。  国际联合委员会。  国际联合委员会负责调查有关加拿大与美国共同的边界事务,并解决水域、领空  和污染等事宜。1995-1996年度,根据与美国的协议,加拿大在大湖水质方  面承担230万加元的支出,管理费为220万加元。  2劳动与就业支出  1995-1996年度联邦政府用于劳动与就业方面的支出约为229030  万加元。表4-13显示了联邦政府于1991-1992至1994-1995财  政年度用于此方面的支出情况。  (1)开发使用计划。  根据工作分担协议、就业开发项目、培训计划以及其他发展援助计划的规定,失  业保险的申请者可获得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计划的支付只限于当年失业保险计划中  支出总额的15%。1995-1996年度,发展援助中的专项拨款为19000  万加元,占失业保险支出总额的10%,其管理费支出约为32890万加元。  (2)加拿大就业中心。  加拿大就业中心主要是通过为人们提供咨询、培训、创造就业机会、提供服务以  及开发劳务市场等形式,帮助人们寻找就业机会。  加拿大就业中心提供的援助有437项,其中10个为区域办事处,其他为远距  离社区服务以及职业教育。此外,还有一些就业中心在夏季为学生开办。国家就业服  务机构积极向加拿大就业中心提供各种情报及地方劳务市场需求情况的信息,使每个  就业中心都能根据其地方需求状况,自行确定其经济与管理计划。  (3)工作分担计划。  1995-1996年度,在失业保险帐户中将提供2200万加元用于补偿由  于工作时间减少而受到损失的工人的工资。工作分担计划主要目的是在各行业遇到困  境时维持就业人数。所有职员必须同意每周至少工作1-3天。支付给工人的失业保  险金使其工资达到正常情况下每周工资的90%左右。这种津贴支付期限为:临时下  岗的为26周,长期失业的为50周以上。  (4)创造就业与培训。  加拿大劳动发展局建立的主要目的就是在对失业保险人提供培训时向联邦政府提  供咨询与建议,同时还相继建立了省级补充机构及区分局和国家土著人管理局等机构。  接受社会救济者及被替换的下岗工人,可通过培训、提高教育程度及其他服务得到帮  助。  对于所有参加就业培训计划的人,当其创造就业或培训结束后,仍可继续享受六  周的津贴。参加就业培训的人所享受津贴支付的最长期限为156周,每周支付额可  比正常情况下高60加元。该计划的最长持续期为58周。1995-1996年度  发展援助项目的费用包括14400万加元用于就业创造费,97000万加元用于  全日制学员的收入补助。另外,58600万加元将用于就业培训及补充津贴,17  800万加元用于自谋经营的补助。  3住房支出  (1)加拿大住房抵押公司。  加拿大住房抵押公司是一个由联邦政府所有的大型公司,其主要权力是根据国家  住房法案的规定提供住房。1995-1996年度,公共事务部偿付加拿大住房抵  押公司约202560万加元,用于其各项支出。为了帮助住房支付困难的加拿大人,  加拿大住房抵押公司建立了各种形式的费用分担协议。国家住房法案的修正方案中,  授与加拿大住房抵押以下权力:以低利率筹集社会性住宅计划的资金;要求接受资助  性住房项目的所有者在出售住房时,要得到加拿大住房抵押公司的允许;授权省区政  府参与抵押保险过程。  下面将阐述1995-1996年度预算支出的详细情况:市场性住宅,648  0万加元;援助性住宅,3270万加元;社会性住宅,192820万加元。  (2)市场性住宅。  市场性住宅规划包括抵押贷款保险计划和证券回购抵押计划。此外,还有其他计  划,比如,合作性住宅、租金援助以及加拿大租金计划等,都由加拿大住房抵押公司  提供补贴,但不包括新承担的协议。抵押率保护计划主要是针对在更新期间,由于利  率提高而导致房产所有支付抵押金增加的情况提供保护。  (3)抵押贷款保险。  抵押保险是加拿大住房抵押公司的一项主要经营业务,它是当经由国家住房法批  准的私人贷款人提供抵押贷款时,以借款人的保险费用筹集资金的项目。根据这一计  划,住房的购买者可先支付最多5%的资金,由金融机构提供抵押,采取分期付款的  方式,同时,由加拿大住房抵押公司提供保险。  自1987年以来,通过住宅投资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抵押回购债券的方式,  又形成抵押基金的另一项来源。  (4)社会性住宅。  社会性住宅计划包括联邦与省政府共同进行费用补贴的住宅。省政府直接负责提  供一些联邦社会性项目,其中省政府至少要承担计划项目费用的25%。主要计划项  目有非盈利性住宅、出租设备,为城市公民、印第安人和乡镇居民提供的非盈利性住  宅和国有住宅,维修住宅补助,紧急修复计划及其他计划。  在开发闲置土地的费用支付和在经营中所取得的利润或亏损的分配中,联邦与省  政府按75:25的比例进行。自1978年以来,其主要活动就是对现有财产的开  发与出售。  加拿大住房抵押公司负责对区政府以前年度对市水利及污水治理系统,街道改善  及城市维修等贷款项目进行管理。  (5)国有住宅。  印第安与北部开发事务部用于国有住宅的支出约为10930万加元。由印第安  有关部门及住宅基金委员会管理的住房项目要根据人口情况、经济状况及住宅成本等  因素进行分配。  关于各省、区和地方政府住宅支出的情况见表4-14和表4-15。  4文化与娱乐支出  联邦政府的文化娱乐项目大多都由加拿大遗产继承部负责。1995-1996  年度该部门的费用支出约为125920万加元,其中124340万加元用于文化  与娱乐方面,详细如下(单位:百万加元):  加拿大遗产继承部  加拿大人事计划…………………………………………307.3  加拿大议会………………………………………………102.9  加拿大电影发展公司……………………………………133.4  加拿大文化博物馆………………………………………53.5  加拿大自然博物馆………………………………………28.4  国家档案馆………………………………………………58.3  国家艺术中心……………………………………………34.5  国家电影局………………………………………………84.7  国家艺术品陈列馆………………………………………37.8  国家图书馆………………………………………………34.4  国家科技博物馆…………………………………………23.7  加拿大公园………………………………………………326.6  国家资金委员会…………………………………………13.2  国家军事委员会……………………………………………4.8  其他…………………………………………………15.8  合计………………………………………………………1259.2  1991-1992至1994-1995年度,联邦政府用于文化与娱乐方面  的支出情况见表4-13。1990-1991至1993-1994财政年度,省、  区与地方政府用于文化与娱乐方面的综合性支出,以及地方政府1990-1993  年的支出情况见表4-16和表4-17。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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