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将提高个税“起征点”
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22 14:48 责编:高顿网校
巴西将提高个税“起征点”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未知 日期:2008-03-11 字号[ 大 中 小 ] 巴西联邦税务局近日发出通知,2008年把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1313.69雷亚尔(1.78雷亚尔约合1美元)提高到1372.82雷亚尔,提高幅度为4.5%。 据新华社报道,根据巴西税法的规定,纳税人的收入在扣除社会保障金、家庭成员抚养费、教育、医疗等开支后,超出“起征点”的部分才纳税。家庭成员每人的抚养费和教育开支扣除标准由税务局每年公布。 巴西个人所得税实行两级税率。2008年,除去各种扣除后,收入在1372.82雷亚尔~2743.25雷亚尔的,按15%的税率纳税;2743.25雷亚尔以上的收入部分按27.5%的税率纳税。根据巴西联邦政府与工会2006年达成的协议,巴西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07年起每年提高4.5%。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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