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10 17:09 责编:高顿网校
问:个人取得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股权奖励是否免缴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5号)的规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审核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833号)文件规定,此项审核权自2007年8月1日起停止执行。
科研机构指按中编办和国家科技委规定设置审批的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机构,高等学校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员指上述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在编正式职工。奖励单位或获奖人须提供科技局出具的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注册资料。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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