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产品分成方式如何缴税?
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10 17:09 责编:高顿网校
问:A公司系国有矿山企业,只有矿山,没有建选矿厂。A公司与另一矿山企业B公司(只有选矿厂,没有矿山)合作经营。合作方式是:A公司提供矿石,B公司负责加工成精粉,按55:45的比例进行产品分成。就是说加工成100砘的精粉,A公司分得55吨,B公司分得45吨。因为两个公司都是独立法人,所以采矿的成本计入到A公司,选矿的成本计入到B公司。双方设想是产品分成以后,各自进行销售,各自缴税。请问这种分成方式,B公司分得的45吨精粉,税务局是否也会让A公司确认销售收入并且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条例》*9条规定,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根据上述规定,A公司提供矿石委托B公司加工成精粉,以产品分成抵付加工费。A公司有偿销售货物,应将45%的分成产品的按照市场价格确认销售收入并缴纳增值税。B公司有偿提供加工,应将45%的分成产品按照市场价格确认加工收入缴纳增值税。B公司对外销售分成产品,应缴纳增值税。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条例》*9条规定,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根据上述规定,A公司提供矿石委托B公司加工成精粉,以产品分成抵付加工费。A公司有偿销售货物,应将45%的分成产品的按照市场价格确认销售收入并缴纳增值税。B公司有偿提供加工,应将45%的分成产品按照市场价格确认加工收入缴纳增值税。B公司对外销售分成产品,应缴纳增值税。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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