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职工获得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奖,我单位同时给职工奖励奖金10000元,单位匹配的奖金是否免缴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9项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由企业颁发的奖金不属于免税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