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来回接送油品的油罐车与我公司的油品销售密切相关,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是几年?可否按照运输车辆4年执行?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所得税法下,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的固定资产包括飞机、火车、轮船三种特殊运输工具及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均为4年。
油罐车属于运输工具范畴,不是生产设备范畴的固定资产。油罐车最低折扣年限应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