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网络公司销售游戏点卡,收款时挂预收帐款,实际消费确认收入,那么,营业税应在何时确认申报缴纳?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价消费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2号)规定,消费者持服务单位销售或赠予的固定面值消费卡进行消费时,应确认为该服务单位提供了营业税服务业应税劳务,发生了营业税纳税义务,对该服务单位应照章征收营业税。其计税依据为,消费者持卡消费时,服务单位所冲减的有价消费卡面值额。
根据上述规定,网络公司应在消费者实际消费时申报并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