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设备检测劳务是否属于“营改增”应税服务范畴?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六)款规定,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1.认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
根据上述规定,检测费如属于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提供现代服务业而收取的费用,则属于“营改增”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