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购进生鲜猪肉等农产品后,进行切割、分级包装后是否属于农产品初加工范围,享有所得税免税优惠?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第二条规定,肉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经济动物)宰杀、……、分割、…… 、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绞肉、肉块、肉片、肉丁。
因此,贵公司将购进生鲜猪肉农产品后,进行切割、分级包装,如果完全符合财税〔2008〕149号文件规定的流程,则应属于农产品初加工范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