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会计上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税法规定应进行视同销售处理的行为,以什么凭证入账?不确认收入,成本如何结转?
答: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上述规定,只有符合上述条件会计上才需要确认收入,会计上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只需要凭产品出库单,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