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居民企业投资非上市公司未满12个月当期取得的投资分红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因此,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投资非上市公司未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