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新建项目,由于工程量大,决算难度大,有大量资产发票未按期取得,能否先按合同金额预转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有些专用发票可能延迟取得,有的甚至要延后半年到一年才能取得。
请问该固定资产折旧能否税前扣除?扣除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对工程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情况适用如下规定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