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购入土地自建房屋做厂房,土地款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并于产权证登记开始使用时间起摊销。但工程目前还处在施工期间(地下打桩阶段)。
请问该摊销的土地使用权计入“在建工程”还是“管理费用”?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第六条规定,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自建房屋不是建造对外出售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单独核算,不计入房屋成本,摊销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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