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财税〔2012〕27号文件第七条规定,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请问这里的“企业”是指所有企业还是专指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因此,“企业” 包括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