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其中:“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对于建设的具体范围没有明确,是建设成建筑物、构筑物的占地,还是其他只要占用了耕地从事非农业生产的都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电力公司在建设输电线路时铁塔、电杆所占耕地是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答:《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耕地占用税政策问答的通知》(云地税三字〔2008〕24号 )第十一项规定,问: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如何规定?
答:属于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的占地行为包括占用耕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具体的,不论是未批先占、边批边占或临时占地,只要占用了农用地从事非农业建设或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了耕地的,就属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但是,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的,也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十三项规定,问: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如何核定?
答: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根据上述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均应按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缴纳耕地占用税。电力公司在建设输电线路时占用耕地也属于从事非农业建设,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