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税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营业税专项辅导清理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营业税专项辅导清理工作,从而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规避税收风险,进一步加强营业税分行业、分税目税源管理,提升营业税税源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除了完成自建房和“甲供材料”建筑业营业税、支付境外劳务费营业税和企业转让限售股营业税等三个清理项目外,还要有重点地选择货物运输业营业税、民间资金借贷营业税、教育培训劳务营业税和村级集体经济10%留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营业税等调研项目开展调研,也可结合本地实际,从上述四个调研项目中选择若干个项目组织开展营业税专项辅导清理。
通知强调,各地对列入营业税专项清理的项目原则上清理2011年度营业税的缴纳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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