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近日财政部颁布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2年9月5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理顺和巩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明晰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关系;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强化各单位的产权意识;摸清单位资产配置状况,推动单位优化资产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共分六章七十一条,从产权登记的功能定位、登记范围、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应当或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各类情形;产权登记的具体内容;产权登记程序和相关要求;产权登记年检制度、信息化管理、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产权登记工作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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