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通报两起违规事项,包括对广东新大地进行立案稽查的通知,对深圳珈伟股份首发项目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监管措施。
另经查,在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过程中,对于2012年*9季度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且将对全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其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在提交关于珈伟股份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中未如实说明。为此,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签字保荐代表人采取了“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监管措施。同时,证监会相关部门还对珈伟股份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进行了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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