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发文明确,一定比例的政府采购项目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这份《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对于中小企业有能力提供的通用性强、标准或规格较为统一、预算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组织采购活动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应注明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为减轻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负担,镇江市特别开辟了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中小企业资金支付绿色通道,在控制履约风险的前提下首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50%,累计付款不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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