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全市纳税人办税只进“一家门”
  近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兴伟为溪湖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厅揭匾,标志着我市第5家联合办税服务厅正式运行。今后,全市纳税人办税只进“一家门”,国地税深化联合办税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包括共享办税服务大厅在内,我市国地税深化联合办税共有十项措施。
  一是联合办理税务登记。
  国地税双方可在任意一方设立税务登记岗位,对共管户进行税务登记。
  二是联合创建登记窗口。
  将各自为政的市行政审批中心的登记窗口进行整合,实行联合登记、共用税务登记专用章、统一授权,统一管理,减少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流转环节。
  三是联合办理迁移变更登记。
  对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国地税双方同步实施迁移变更。
  四是联合注销共同考核。
  对共管户实施国地税注销税务登记联合检查,在受理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后,由先受理注销方及时传递受理信息。
  五是联合信誉等级评定。
  国地税联合成立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委员会,共同制订《共管户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试行管理办法》,联合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七是联合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对举报涉税案件、专案检查、企业注销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重大涉税案件开展联合税务稽查。每年将对共同管辖的30个纳税人进行联合稽查。
  八是联合开展税收宣传。
  对于纳税人欠税款情况联合发布欠税公告;对国地税共同执行的税收政策联合在报纸、电台、网站等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九是共享办税服务大厅。
  在溪湖区、南芬区、本溪县和桓仁县建设统一的办税服务大厅,在其他地区的办税服务厅双方互设窗口办理涉税事项。
  十是联合加强零散税源管理。
  国地税对个体工商户和临时纳税人从登记管理、定额核定、申报征收等环节联合开展征管工作,减少漏征漏管发生。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