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政策好!”浙江松阳县斯可馨家俱城的叶先生17日晚从电视新闻中了解到,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免税销售额将调至3万元,他连忙向松阳县局管理员咨询,得到肯定答复后,叶先生无比兴奋:“之前只有月销售收入2万以下的小微企业才能免征增值税,我以前月纳税定额27000元,刚好符合新政策的免税范围,以后每年可以减轻负担近1.3万元(含上交地税部分)”。
  9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增值税优惠政策扩围对销售额在3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占95%的松阳县来说,无疑是一利好政策。截止9月份,松阳县共有增值税纳税人9232户,月申报销售收入3万元以上的有469户,3万元以下的有8763户。其中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有114户,每月减免税款8万元。据测算,新政出台后松阳县享受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达8763户,占增值税纳税人总户数的94.9%,预计年减免增值税1652万元。
  为确保优惠政策及时落实,该局立即行动起来,通过税企QQ群、纳税人学校等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为相关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免征额从2万提高到3万,税额变化虽然不大,却关系到群众的利益,我们一定会让企业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松阳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会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和辅导,确保政策落地,减轻企业负担,帮扶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