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浙江天台县国税局——简并增值税征收率 特定企业再享政策红利,以下是具体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此次征收率调整,主要涉及特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两类情形:一种是生产销售原来按6%征收率征收的自来水、小水电、建筑产品等特定货物;另一种是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原来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的等特定业务。
 
  市局货劳处负责人表示,此次实施的“微刺激”宏观调控重要举措,有利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内在动力,对稳增长、保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对于我市来说,这也是历年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享受政策红利力度*5的一次。
 
  据统计,我市共有11户自来水生产、119户小型水力发电和126家建筑产品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今年1-6月,这些企业累计申报销售收入106688万元,累计缴纳增值税6397万元,将6%的增值税征收率调整为3%后,这些企业的纳税额将减少48.54%,预计下半年将减轻税收负担约3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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