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好了,以后我们也不用缴税了。以前看见隔壁老板不用缴税,而我们每月要缴800多元的税,心里真是羡慕嫉妒啊。”9月18日下午,在浙江海盐县武原镇农贸市场经营水产生意的何老板接到海盐县国税局干部汤春晖打来的电话,告知其从10月1日开始,月销售额2-3万元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高兴得连连喊“好”。
  9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出了系列支持小微企业的新政策,其中税收扶持方面的政策是: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
  根据海盐县局的测算,该政策实行后,仅增值税一项,海盐县就有1460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益,每年减轻税收负担1100万元。全县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比重,将从目前的83.6%提高到94.7%,提高11.1个百分点。“国家扩大暂免‘两税’的范围,将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小微企业‘轻装上阵’,发展壮大。同时,能进一步激发老百姓的创业热情,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前严峻的就业压力。”海盐县局副局长冯建章介绍说。
  为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海盐县局*9时间通过网站、电话、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形式告知纳税人,确保纳税人及时知晓税收政策。同时,加大政策辅导力度,组织税务干部走访企业,为纳税人做好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