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三结合”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活动。
  一是自我教育与组织督导相结合。一方面,党组织对党员在开展活动中的表现,包括自我教育、相互帮助方面要监督引导,对于党员日常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的情况要监督引导;另一方面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和日常贯彻群众路线的情况要进行监督引导。只有自我教育与组织督导紧密结合,而且既对党员督导又对党组织督导,既对活动督导,又对日常工作督导,教育活动才能扎扎实实,收到预期效果。
  二是开展活动与完善机制相结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最有效的途径,就是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坚持正面教育的经验和解决存在突出问题的成功做法,用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坚持下去,并在长期坚持中不断加以完善。建立长效机制,紧紧扣住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鲜活经验,认真加以总结,从中概括和提炼出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普遍性特质的因素,加以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坚持下去。
  三是动员号召与考核奖惩相结合。除了扎实有效地做好动员号召外,要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情况和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进行经验交流,形成科学的激励机制。
  文章来源:昆明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