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该政策在原有的2万的基础上再上调了1万元,切切实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盘龙辖区将有2200余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得到实惠,平均每月减免税费达100余万元。昆明市盘龙区地税局在政策出台后及时通过地税网站、短信平台和“盘龙地税”小报等宣传形式告知纳税人,以及办理优惠政策的条件和流程。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定工作做到公开、公正,保证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今后的工作中为了减轻纳税户上门申报的负担,对未达起征点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实行每月由系统自动批量申报的方式,积极推行网络申报。
  文章来源:昆明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