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进行汇总、界定,并对存在的风险点有县局聘请的纪检监察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每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进行整改,从建立风险防范预警机制控制面上做到防范于未然。二是部门联查,梳理重点。在岗位自查的基础上,各分局(股室)按照对口业务链条,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照以前发现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每个岗位、每个工作环节上的潜在风险,明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上的高危风险点。如:税源管理岗位上滥用自由裁量权,对纳税人执法尺度不统一,执法的随意性大的潜在风险;征收岗位上对现金税款征收管理上的潜在风险;发票岗位上代开发票不征收税款的潜在风险等。三是请人帮查,掌握动态。请特邀监察员、义务监督员和部分纳税人为查找廉政风险点工作进行“把脉”,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使县局党组及时掌握干部的违规苗头、潜在隐患等动态信息。四是部门督查,不走过场。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深入基层一线督查、指导,采取抓领导、抓兼职监察员、抓重点环节、抓典型事例,召开不同人员的座谈会了解情况,帮助大家提高认识,理清思路,认真对待。重点解决“为什么要查找”、“怎么查找”、“查找后怎么办”等问题,保证查找工作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加强风险预警防控。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风险深度排查,开展廉政风险评估工作。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探索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评估工作,可针对重要部门、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特点,根据部门和岗位的职能特点,以及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违纪问题发生的几率等,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借鉴现代风险管理的方法,认真细化和分析各类风险点的表现形式,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制度和措施。
  (三)强化对权力使用的监督制约。加强权力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借助政务公开、行风政风评议、纳税人评议等多种形式,提高权力使用的透明度;通过义务监督员、意见箱、举报电话等各种形式,畅通纳税人以及社会各个层面的监督渠道,形成多方面、立体式的监督体系,有效防止和杜绝权力腐败,*5限度降低廉政风险,有力促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四)积极发挥警示教育重要作用。充分运用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等方法,通过加强对已经查办的典型案件的剖析,深入查找案件发生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预防的对策措施;通过编发案件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利用典型案例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督促引导系统党员干部警钟长鸣、依法收税、依法治税。
  (五)齐抓共管预警防控工作。按照党组统一领导、分局(股室)各负其责、全员广泛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的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要结合部门的业务工作,加强预警防控,实现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同步防范,克服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一是把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二是把廉政风险预警作为加强内控管理常态化工作。三是采取多种途径对干部职工“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消费圈”情况进行动态排查,多渠道、多方面了解收集干部职工廉政风险信息。
  (六)建风险防范的内控体系。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就是以发现风险、防范风险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将各种分散的、局部的监督资源进行全面整合,形成防范和遏制税务干部利用职务或公共权力,从事违反税收政策、违反党纪政纪、违反法律法规活动的内生制约力。
  (七)加强制度建设,构筑风险防范的保障体系。制度是构建风险防范的保证。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构筑起风险防范的保障体系。抓好制度完善,巩固风险防范的成果。对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对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做法要形成制度加以贯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这一根本制度开展工作。通过修订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干部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打牢风险防范的制度基础。抓好制度创新,适应风险防范形势的发展。要以法治公平为目标,加强制度创新,按照总局对工作规程及其配套制度的修订,及时制定和推行符合工作实际的具体制度办法,建立和健全税务防范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制定体现工作效能和风险防范要求的工作考核制度。坚持开展法规部门对工作的执法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对工作的效能监察,使制度创新不断为风险防范提供保证。抓好制度规划,提高风险防范的预见性。要根据地税事业发展的趋势制定风险防范制度建设的计划,对现行各项制度规定进行清理,已经过时的要及时废止,有明显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措施的要抓紧制定,更好地用制度来规范权力的运行、约束干部的行为。
  总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还有很多的细节需要去一一探讨,还有很多的工作需要去一一落实。对于税务部门来说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就要在税务廉政风险内控机制上下功夫,不断增强税务廉政风险内在制约力的同时,做好税法宣传,协调各方关系,争取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树立服务、责任、法治和廉洁的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形象,才能更加有效保障税收执法和干部队伍的安全,更好的促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