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固原市国税局针对全市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现状和存在问题,建章立制、强化考核、开展培训,以土地增值税清算为抓手,规范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截止8月底,全市征收土地增值税1437万元,同比增收617万元,增幅75.32% ,通过清算缴纳土地增值税775万元,占全部土地增值税收入的58.57%。主要措施是:
  一是加强清算项目管理。年初对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在建项目进行了摸底清理,建立健全115个在建项目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房地产建设项目进度,以此确认开发项目已清算、未清算和清算后续管理情况,并及时发放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督促符合清算条件的纳税人自行清算,明确清算主体,还责于纳税人。
  二是健全清算各项制度。制定了《固原市国家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操作指南》,确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年度工作计划,将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列入重点督查和绩效考核项目,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清算任务“清单制”管理,定期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清算任务。
  三是加强清算政策辅导。组织举办了全市48名人员参加的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专题培训,编印了《土地增值税业务培训学习手册》解答清算中的疑点、难点、热点问题。通过税收宣传、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开展土地增值税政策宣传,告知纳税人清算的范围时限、清算流程、应报送的资料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工作。
  四是统一清算管理流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要求,通知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企业及时办理清算申报手续,并按照风险管理流程开展项目清算审核;利用市局开发的《固原市国税局地方税征管查询辅助系统》的监控功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时与预缴土地增值税进行比对,对比对异常户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采取催缴等措施予以纠正。
  五是严格抓好清算审核。通过案头审核销售收入和扣除项目金额,重点对扣除项目金额畸高情况进行核查,将需要实地核查的8个房地产清算项目移送稽查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上半年完成了26个清算项目的审核,清算土地增值税775万元,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其他地方各税1.2亿元。
  文章来源:宁夏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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