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地税局自2006年起为纳税人全面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九年来累计开具、送达完税证明逾2700万份。完税证明载体虽小,却体现了苏州地税以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宣传方式的实际行动,引导公民养成良好纳税意识,促进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
  九年中,苏州地税专门制定了《开具和送达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暂行办法》,从完税证明的开具范围、数据采集、数据保密、完税证明印制、寄递时间、收件人地址确认等方面作了统一规定;采用集中开具和办税服务厅开具相结合的方式,保障纳税人及早获取完税证明,满足个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办理签证、子女出国留学、索赔等提供个人完税证明的各种需求;通过夹寄《告纳税人书》等宣传资料,在送达个税完税证明的同时,对全市纳税人进行点对点的税法宣传;强化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相关政策宣传,改进工作方式,狠抓申报质量,稳步推进工作开展,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度“12万”自行纳税申报人数达到了122089人,比去年增长10123人,增幅达到9.04%,继去年首次突破10万人以后再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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