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部分省市减免税核算管理集中审定会在苏州召开。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杨元伟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江苏省地税局副局长张滢,全国部分省市国税局、地税局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江苏省苏州地税局作为江苏省减免税核算管理项目的承建单位,在会上就减免税核算管理改革工作作了专题汇报和功能演示。与会的全国部分省市国税局、地税局相关人员汇报了当前减免税核算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围绕减免税核算管理工作的难点进行了讨论交流,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还研究了今年需重点掌握的减免税政策核算方法,讨论了减免税核算管理实施方案。
  总局杨元伟司长充分肯定了苏州地税在减免税核算管理方面进行的有效探索和取得的显著成绩,并就当前减免税核算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要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开展工作,认识到减免税核算结果对领导决策的影响。
  二要提升业务水平,了解减免税政策内涵,做好减免税各类分析。
  三要改进工作方法,突出工作重点,逐步推进减免税核算管理工作。四要争取领导重视,了解领导需要,获得上级领导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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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分中国为十道,江苏分属河南道、淮南道及江南东道。五代时期(907~960),淮北的徐州先后属梁、唐、晋、汉、周,江南的苏州属吴越钱氏,其他各州先后属杨吴和南唐。北宋政和元年(1111年),分属江南东路、两浙路、淮南东路、京东东路和京东西路。宋室南渡,宋金对峙,金人据有淮北,南宋据有江南和淮南。元代实行行省制,江苏先后分属江淮行省、江浙行省、河南行省。
  文章来源: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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