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区航空港区地税局,“四大创新”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自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以来,该局本着“接地气 近民心”的原则,结合纳税人的普遍诉求,多途径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先试先行优势,全面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体制创新。将原本由市级地税机关审批、审核或备案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具有审批性质的税收管理事项,按规定授权该局办理,报省局、新区局备案,建立顺畅的行政审批“直通车”制度。同时定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及具有税务行政许可和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加大取消和下放的力度,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事中监督和后续监管,杜绝违法设立、边减边增和明放暗不放等行为。
 
  二是方法创新。扎实推进电子征管档案管理系统试点工作,对纳税人基础信息及相关涉税资料实行电子录入、“一户式”存储,实现“一次报送、长期共享”,减轻纳税人资料报送负担,避免重复上报。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涉税审批、涉税培训、领取发票及涉税资料实行“零收费”。对登记类、发票类、申报类、审批类、证明管理类等业务办理,推行“简化填单”、电子填单等服务。
 
  三是管理创新。进一步推进征管改革,明确基层税务所作为一级独立的税收执法主体的定位,尝试把该局机关的审批权限部分下放到基层税务所,建立通畅的办税口径,集中统筹解决纳税人面临的问题,提高一线人员办税效率;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督,通过加大监管检查力度而不是层层设限,来实现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四是流程创新。所有涉税事项均在办税服务厅一站办理,不能即时办结的,采取“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方式,并承诺内部流转程序比上级规定缩短一半。简化税务登记办理,将办证申报资料由原来的11项资料简化至4项。简化发票审批,发票申领和“红冲发票”审批程序,由原来的最终由新区局审批的7个环节,简化到直接由该局审批的3个环节。简化发票代开,代开建筑业发票项目登记环节由原来的提供7项资料简化至4项。简化发票管理权限,原由新区局发票管理局负责的对单张发票开具金额超过10万元的审批,目前由该局直接负责,大大缩短了审批流程和时间。
 
  小编语录: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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