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由于广大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受到融资难、融资贵、用工成本持续上升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经营环境较为严峻。国家为扶持其发展,出台了结构性减税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所确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便是其中重要的减税政策之一。统计分析表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积极落实,对于促进小型微利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增加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具有以下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是随着减半征收政策门槛的多次下调,小型微利企业减税效应日益明显。2010-2013年,减半征收政策适用门槛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万元调整到6万元,据统计,享受小微优惠的企业户均减征税款比政策调整之前提高了2倍之多。
 
  二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负担率明显低于未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有助于提升其竞争力。2009-2013年,在苏州全市所有重点税源行业当中,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发零售业、制造业年均所得税负担率分别为0.32%、0.36%,低于同期未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年均所得税负担率0.57%。近三年来,所有的重点税源行业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负担率明显低于同期未享受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对于发挥企业所得税的调节职能,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三是多数小型微利企业连续多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得到较多“真金白银”。在连续五年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当中,有1190户企业2013年的利润总额均比2009年有所增长,这说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兑现,企业得到较大实惠,国家出台的减税政策切实惠及到了广大小型微利企业。
 
  总的说来,这些政策对企业的发展有着极大的好处,凭借着这些优惠政策,企业可以在扩展壮大的路上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