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按实际需求逐年递增资金规模。二是鼓励创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对首次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入驻园区的文化企业,租赁建筑面积和年租金符合标准的,给予租金补助。三是支持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和项目研发。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投资文化产业项目,对实际投资额在200万元及以上并符合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的,分别按实际投资额的1%-2%给予补助(单个补助*6不超过50万元)。对经认定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大的重点原创文化创意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配套资助等方式,给予*6不超过50万元的研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