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财政部陆续修订或新增发布了7项新企业会计准则。为做好新企业会计准则在我省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 2014年8月12-14日,辽宁省财政厅、省国资委、辽宁证监局在辽宁财政干部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师资培训班,各市财政局、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及部分师资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加强与当地税务、国资等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全力抓好所属各区县财政部门及有关企业的宣传培训。注重发挥本地区高校会计专家教授、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的财会负责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作用,加强对新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的政策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研究解决企业在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时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单位会计工作*9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抓好自身和下属企业的培训工作,结合本企业的经营特点和业务范围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强化准则执行,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时升级和更新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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