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省继续深入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在去年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改革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总体部署于今年1月1日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改革试点范围,目前改革运行平稳。一季度,全省纳入营改增改革范围的16.9万户纳税人共缴纳增值税15.8亿元,其中:一般纳税人为11.8亿元,占74.7%;小规模纳税人为4亿元,占25.3%,分行业情况看:交通运输业4.2亿元,占26.5%;部分现代服务业11.6亿元,占73.4%;邮政服务业0.01亿元,占0.1%。改革减轻相关纳税人税收负担16亿元,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减少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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