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辽宁省普通高中在读孤儿的学习和生活问题,近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对就读普通高中孤儿学生实施免费教育的通知》,鼓励公办普通高中积极接收符合条件的城乡孤儿学生入学,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一律免收学费和住宿费,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全额承担。同时还要求各地将普通高中孤儿学生在校期间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继续发放基本生活费。这是我省继孤儿大学生接收受免费教育之后出台的又一项惠民举措,体现了公共财政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公益性,在促进教育公平的进程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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