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将对公办幼儿园和低收费的民办幼儿园进行资金扶持,以逐年提高这类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昨日,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促进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的报告进行了审议。目前,我省学前教育普惠性优质资源不足,入公办幼儿园“难”和入民办幼儿园“贵”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据悉,我省正在通过立法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突出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中的主导作用。
  同时,辽宁省各市正逐步建立生均经费补贴制度。大连市率先对城镇和农村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城市每生每月补助365元,农村230元。沈阳市按照每生每月100元的标准,上半年已对一半以上的幼儿园给予奖励补助,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都能享受政府补贴接受学前教育。在政策支持方面,省财政已列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正在研究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奖补办法,认定一批普惠性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城乡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幼儿园和低收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2014年,我省首次开展民办幼儿园评估定级,以引导其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提供普惠性服务。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