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辽宁省沈阳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沈阳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进一步促进该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是对毕业于该市辖区内的普通高校、具有国家统招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本人残疾、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每人发放500元的求职补贴。预计该市2014年将为1000名困难家庭或残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预计支出50万元。二是对该市各类用人单位每新招收一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给予用人单位实际缴纳一个年度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项费用社会统筹部分资金总额50%的社会保险补贴。预计全市各类用人单位每年新招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1000人,每年财政至少新增支出4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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