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龙井市财政局把控制不合理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作为降低行政成本的源头。一是贯彻“工作需要”“财力允许”两个原则,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在编人员总量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二是实行“预算管编制”“经费管人头”。全面掌握财政供养人员、已有的工资统发人员、各部门调入调出、离退休人员等变化情况,限制总量控制增量,严格预算约束,机构编制、增人计划与财政预算管理进行有机衔接。三是实行部门联合审批制。凡是部门或单位新增人员在政府统一协调下,实行财政、编制、人事三部门联合审批制。职能调整、人员增加的部门或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财政核实后一律不安排工资和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