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局党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联系实际拿出具体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为财政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二是纪委及监察室要积极协助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肃查办案件,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三是纪委及监察室既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更要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勇于担当,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强纪律监督、作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