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人社局采取四措施规范对各培训机构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补贴资金使用安全。
一是建立健全培训结业验收考核制度。对培训机构实行开班前验证、培训中检查、培训后考核的工作机制,并通过电话回访方式,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抽查,每次抽查人数不少于培训总人数的30%。
二是建立日常督查考核制度。人社局每期不少于3次的抽查和乡镇人社所日常管理相结合,重点检查学员到课率、培训日志、培训效果等,及时反馈督查情况和意见,对发现问题的培训机构,一次予以警告,二次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三是建立基础台帐管理制度。要求各培训机构建立“三帐二表”,“三帐”即:技能培训台帐、技能鉴定台帐和培训后就业台帐;“二表”:参训学员培训补贴申报表和鉴定补贴申报表,作为申请补贴的原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