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近日发出通知,启动国家城市共同配送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其中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将按有效投资额的30%予以扶持,*6可获600万元资金支持。
  此次试点项目的申报将重点聚焦在全市快速消费品、生鲜食品、冷链食品、药品、家用电器等商品配送方面开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扶持项目包括城市配送分拨中心、共同配送中心、末端共同配送网点、共同配送运输、共同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五种类型项目的软硬件建设,具体企业项目条件和申报要求可登录市商务局网站查阅下载。本次申报截至今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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