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保障“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在社区全面推进,思明区制定了“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社区专项资金使用指导意见。一是明确规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用于推动社区公共活动空间、公共活动平台、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等所需的建设类、活动类和服务类项目。二是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流程。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社区提出项目计划,报各街道缔造办汇总统筹,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项目后组织实施。三是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要求各街道应按季度汇总上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各社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切实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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