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经铜陵市政府同意,铜陵市实行农村住房保险全覆盖。为提高对农房保障水平,发挥保险作用,今年我市对农房保险政策予以调整:一是在保费10元/年﹒户不变的基础上,将每户保额由1.5万元提升至10万元;二是对承保机构2014年理赔金额达不到保费70%的部分,2015年通过保费结算予以扣减;理赔金额在70%—130%部分,按现行政策执行;超过130%部分,以2013年结余保费抵补(直至抵到70%部份),并调整2015年保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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